商務部關于漿粕反傾銷案的延期的公告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2013年2月6日,商務部發(fā)布年度第10號公告,決定對原產于美國、加拿大和巴西的進口漿粕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 鑒于本案情況復雜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第二十六條的規(guī)定,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2個月,即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6日。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:"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",更多紡織專業(yè)資訊,關注錦橋紡織網微信公眾號。微信搜:錦橋紡織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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