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國棉花流通市場分析”專題十三:我國棉花流通體制的發(fā)展歷程
新中國成立以來,我國棉花流通體制經歷了一個從建立到不斷調整和漸進改革的過程。按其基本特征,可將我國棉花流通體制的發(fā)展歷程分為以下五個階段: 第一階段:1949年至1953年度,棉花流通體制建立階段。我國政府 在改造舊中國棉花貿易體制的基礎上,形成了政府干預下的棉花自由貿易的流通 體制。 第二階段:1954年度到1978年度,棉花的統(tǒng)購統(tǒng)銷階段。以195 4年9月14日政務院發(fā)布《關于實行棉花計劃收購的命令》為標志,我國開始 了長達25年的高度集中的棉花統(tǒng)購統(tǒng)銷體制。即:在收購方面,實行了國家計 劃收購制度;在經營渠道方面,實行了供銷合作社壟斷經營;在銷售方面,實行 嚴格的計劃分配;在價格管理方面,實行國家計劃統(tǒng)一定價;在資源配置管理權 限方面,明確棉花是國務院集中管理的一類商品。 第三階段:1979年度到1991年度,改革的初步探索階段。這一時 期,雖然提高了棉花購銷價格,改進了棉花資源管理辦法,在形式上對棉花統(tǒng)購 統(tǒng)銷有所突破。但由于幾經反復,到1991年度,在棉花收購、分配、調撥、 進出口、庫存管理方面,繼續(xù)實行嚴格指令性計劃的格局并沒有根本改變,棉花 流通體制仍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。 第四階段:1992年度到1998年度,改革向縱深推進。1992年國 務院指出,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目標是:放開市場、放開經營、放開價格,建立 內外貿統(tǒng)一的高效暢通的棉花流通體制。1994年國務院重申改革的目標是, 建立在國家宏觀調控下主要依靠市場機制實現(xiàn)棉花資源合理配置的新體制。19 96年國務院決定,改革棉花銷售價格管理體制,由原來的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 導價,并實行供需見面、雙向選擇的棉花交易會制度。1997年,國家又放寬 了棉花銷售價格的上下浮動范圍。1998年,徹底放開了棉花銷售價格并將棉 花收購價格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,在原來的全國棉花交易會的基礎上建立 國家宏觀調控的載體--全國棉花交易市場。 第五階段:1999年開始至今,全面改革棉花流通體制。1998年底下 發(fā)的《國務院關于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,明確 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型棉花流通體制的基本框架:國家在管好 棉花儲備、進出口和強化質量監(jiān)督的前提下,放開棉花價格,拓寬棉花經營渠 道,轉換棉花企業(yè)經營機制,降低流通費用,建立新型的產銷關系。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:"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" |